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:新《公司法》下的通知、优先购买权与出资责任
熊俊杰
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,现行《公司法》不再以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”为一般前提,但转让股东应将数量、价格、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,保障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;股权转让后,公司应及时变更股东名册并办理相关登记;公司拒绝或者怠于配合时,转让人、受让人可以依法请求救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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